专业名称 |
层次 |
计划数 |
教育技术学(师范类) |
本科 |
80 |
播音与主持艺术 |
本科 |
80 |
播音与主持艺术 |
专升本 |
46 |
广播电视编导 |
本科 |
100 |
广播电视编导 |
专升本 |
24 |
影视摄影与制作 |
本科 |
50 |
合计 |
380 |
艺术类录取规则
(1)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过线的基础上,按专业成绩的60%加文化成绩的40%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若出现分数相同,则依次按照专业成绩、语文成绩、英语成绩、文(理)科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。
(2)广播电视编导、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过线的基础上,按专业成绩的50%加文化成绩的50%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若出现分数相同,则依次按照专业成绩、语文成绩、英语成绩、文(理)科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。
(3)凡填报我院艺术类专业志愿的考生,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所在省份相应批次划定的最低控制线。对于艺术类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,按照相关省份规定执行。
收费标准
学校收费标准按河南省发改委、财政厅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执行。各类各专业学费标准具体如下:普通本科文史类(含体育类)为4400元/生·年,普通本科理工类为5000元/生·年(文理兼招专业以省招生考试专业目录公布标准收取),艺术类本科为8000元/生·年。